宣布共同海损?货主将面临巨额赔付
来源:天津友通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件人:         时间:2024-04-02
巴尔的摩大桥坍塌事件的余波仍在持续发酵。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失重大,集装箱船“DALI”号的船主宣布共同海损(GA)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这意味着货主们可能将面临赔付巨额费用的压力。尽管船东Grace Ocean和运营商Synergy的代理律师4月1日向马里兰州地方法院提交了请愿书,声称对这起事故不负有责任,寻求限额赔偿,要求将任何损失上限限制在4367万美元,计算依据是船舶估值为4250万美元,未付运费为117万美元。
上周二,运力高达9000TEU的“DALI”号集装箱船不幸撞塌了著名的“弗朗西斯·斯科特·基”大桥,导致进入巴尔的摩港的航道被迫关闭,并对船舶和货物均遭受了严重损坏。

保险索赔公司“WK Webster”指出:“根据初次报告所述,此事件极有可能引发共同海损的申报。经过进一步的审查与评估,鉴于所需支付的成本过于庞大,我们现认为宣布共同海损的可能性更大。

共同海损是海事领域的一项基本原则,即在海上航行过程中,所有相关方应共同分担因遭遇共同危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托运人支付的份额与货物的份额有关,船东、管理人和承租人也将承担部分责任。

货物保险提供商Breeze的首席保险官Patrizia Kern指出:“这无疑是保险领域中最为复杂的程序之一。”在面临此类情况时,保险公司需精确计算船上所有货物的总价值,以便合理确定每个托运人应支付的金额。Kern进一步解释说:“确定货物价值是最大的挑战,因为我们无法知晓每个集装箱内装载的具体货物种类。”她还补充说,根据过往经验,这一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四到五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事实上,保险索赔公司“WK Webster”已向其客户发出警示:“在事故得以解决,船舶被安全拖离当前位置之前,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之后,对船舶和货物的详细检查也势在必行。”

尽管近年来海损事故频发,但在航运业内,共同海损事件仍属罕见。许多托运人对此知之甚少,更别提为其投保了。

Kern指出:“每次宣布共同海损时,都会暴露出有多少人并未购买相关保险。船上的大量货物都未得到保障,因为这些托运人误以为货运代理或航运公司会为他们承担保险责任。

虽然货运代理或承运人可能会根据标准贸易条件(STC)提供某种程度的保险,但Kern解释称,这些保险往往仅覆盖每公斤货物的运输费用,而非货物的实际价值。

保险索赔公司“WK Webster”认为,此次可能宣布共同海损的原因在于灾难的规模之大。该公司表示:“鉴于将船只从当前位置救出并带至安全地点所需的巨额费用,现在宣布共同海损的可能性已大大增加。”

“船上的所有货物都将不可避免地遭受严重延误,同时,岸上等待装运的集装箱也将受到波及。由于入境船只现时无法抵达港口,货物可能不得不提前转移至其他港口进行装运。这种情况下,任何对温度或时间敏感的货物都极易遭受损失,从而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

此外,共同海损费用还可能用于支付桥梁重建及相关费用,这无疑加剧了整体的经济负担。Kern总结道:“这样的索赔无疑是多重不幸情况的叠加,最终必然有人需要为此承担沉重的代价。

最新消息是,船东Grace Ocean Private Limited和运营商Synergy Marine正试图规避可能面临的数亿美元赔偿责任。两家公司向马里兰州地区法院提交文件,主张即便需承担责任,赔偿也应仅限于船舶及其相关运费的价值,并估算最高赔偿额为4370万美元,这包括了船舶价值、待收运费,但需扣除事故后的维修和救助费用。然而,这一金额仅为初步估计,后续可能会有所变动。尽管如此,船东和运营商均坚称货船并非事故的责任方,他们并未犯下任何过失或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