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货物出口配额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官网
发件人:
时间:2021-11-22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公布货物出口配额总量(2022年)》(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22年货物出口配额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我市各配额申报单位请于11月13日前,按照商务部公告规定,将出口配额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由我局核实后再转报商务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