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亏舱费又来了!
来源:天津友通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件人:         时间:2022-08-29

文章来源:锦程物流网
 虚假订舱 ?

  恶意订舱 ?

  违反订舱协议 ?

  为了更好的提高订舱准确性,维护良好的订舱秩序,船公司就进一步优化亏舱费收取标准,发布最新通知!2022年8月22日,KMTC高丽海运发布收取亏舱费通知(东南亚、中东、印巴、俄罗斯)。

  收取对象

  1)NO SHOW无论是否提箱,除我司造成的原因或者海关查验(查验也需提前告知)之外,客户从未主动通知并网上递交退关的均收取。

  2)EIR COMPLETE(PARTY)领取EIR后且未提箱退关的均收取。

  3)ETC实际开船日前4天(含开船日当天)退关的均收取。

  举例:高丽厦门 2208S

  实际开船日:2022.8.26,8.23~8.26内退关的提单均收取

  费率标准

  100USD/UNIT

  涉及航线

  出口至香港、越南、菲律宾、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 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中东、肯尼亚、俄罗斯方向。

  生效日期

  开航日2022年08月29日(以码头港区时间为准)

  请各订舱代理和货主自觉主动配合提前做好退关申请,尽早通过KMTC官网递交S/R CANCEL并提供实际详细理由。改配,套用箱都需客户主动在有效时间内完成退关申请,如有问题可联系KMTC舱管部 。


 通知原文

  这是KMTC近期第二次发布关于亏舱费的收取通知,针对虚假订舱问题,KMTC上个月已发布相关内容。

  7月12日,KMTC高丽海运发布通知称,目前虚假订舱严重,导致有实际出运需求的客户无法顺利订舱,以及造成亏舱的情况发生。

  对于这种恶意订舱,违反订舱协议的行为,KMTC决定对于订舱确认后未正常出运的订舱收取亏舱费:100USD/UNIT。

  

【温馨提示】

  建议货代在截关日前与货主保持即时沟通并随时反馈信息;

  货主应保证订舱托单与实际货物的真实一致,一旦有变化务必第一时间告知货代;

  货代提前告知货主不承接的货物情况,超大超重件必须事先确认,避免因货物本身性质或规格导致无法承运;

  三个一致: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单货一致,如遇海关查验一定要积极配合并如实向海关答复,以保证货物及时出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