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超重!否则将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天津友通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
发件人:
时间:2023-06-27
新规定明确表示:
-
托运人需要负责提供集装箱重量
-
有两种获准的称重方式来断定集装箱重量
-
码头操作者有义务确保有核实重量的集装箱才能登船
根据新的规定,在船舶装载前,托运人应负责向海运承运人或码头代表提供载货每个集装箱的查核总重量。但新规中指定的托运人是谁呢?托运人应该是一个法人实体。
-
是指在海运提单或者海运单以及相关的运输文件上的托运人
-
是指与航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或者代表。因此不管是否代表第三方或其他,托运人都将负责提供载货集装箱重量查核,所以必需了解新规定。
-
不管是否通过公司官网或者EDI系统中上传过此类文件,托运人都需要在装运指示中提供集装箱的载货重量核查。
-
托运人需要将VGM计划到装运周期中
-
托运人需要在供应链每个环节(货代、卡车司机、码头和航运公司)之间建立一个整合量重服务的流程。
-
由于托运人是提供VGM的法定负责人,需要计算负责这项规定的潜在成本。
-
托运人需要了解可能涉及到的地方法规和相关的处罚规定。
-
如果托运人没有按时向承运人以及码头代表提供VGM信息,承运人以及码头代表有权拒绝装运。
1、谁有责任提交VGM信息?
2、VGM是否会显示在提单上?
3、VGM是否对散装货物有要求?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