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丽海运关于危险品订舱MSDS规定要求
根据上海海事局执行《长江保护法》明确指出所有进出口(含中转)危险品均需递交MSDS,且必需显示100%成分比例。即日起,所有危险品订舱请提供正确资料,否则不予审核通过。以下范例均不接受,请知悉。
1)成分比例总和低于100%
2)成分比例不接受范围值,必须明确固定值
3)缺少成分比例
4)商业机密等不提供
RCL提单确认件提交规则通知
自2022年1月起,RCL SHA的所有出口单证将陆续转到泰国总部统一制单,请按照以下规则发送提单确认件。特此通知!
提单截单日期:实际船靠前2天。
提单提交方式:乐域网站提交 / 邮件提交。
提单确认件发送邮箱:shadoc@rclgroup.com
邮件要求全英文,不接受中文字符。
邮件主题:航线代码/船名 航次/提单号(NEW SI)
航线代码可以在我们船期表上找到,目前我们一共有如下航线代码:
RBC5/RCG2/RLM/RBC/RIE/RIM/RMC2/RNI/RBC2/RSI/RFM2/RKI
例如:
RBC5/SABRE TRADER 0CGT2S/SHACB2200001(NEW SI)
附件格式只接受WORD,EXCEL,附件中不接受中文字符。一定要全英文版的。如果有些提单的特殊要求,请在邮件中英文注明,不接受中文字符。并单分单保函也请提供英文格式。原提单确认件的邮箱,自2021年1月17日起,不再使用。
请大家一定要按照以上规则提供提单确认件,以免影响出单时间以及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MSC关于收货人和通知人的税号通知
据目的港尼加拉瓜要求,即日起收货人和通知人强制提供并显示税号(TAX ID)在提单上。
如收货人为to order时,请提供并显示通知人的税号。若提单未按要求显示正确税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请自行承担。